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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筆記/換麵包、或退費
【聯合報╱郭乃日】
2013.09.15 03:56 am
 

在台灣,消費糾紛中,輸家往往是廣大的消費者。

因電價十月要調漲,物價蠢蠢欲動,賣場抗漲專區也喊漲,經濟部不得不邀業者喝咖啡。

只是商家為留住顧客,可能會祭出各種行銷手法,消費者為保自身權益,要學會以淡定的心態,看穿這些行銷迷霧?

以之前遭網友踢爆添加人工香精,廣告不實的「胖達人」麵包為例。遭踢爆後與消保官協商,消費者持發票可全額退費,並加贈發票金額廿五趴的禮券。不過退費須先登記,而且十月一日才能領到現金。

此外,店家也另祭出直接兌換麵包優惠(發票金額一點五倍)。換麵包或退費,何者有利?

乍看之下,換麵包好像比較划算,相較退費,可多換得原金額廿五趴價值的麵包,其實並不然。

若拿一千元發票換麵包,除之前消費的一千元外,另又可再換贈一千五百元的麵包,換算下來麵包可說打四折。

如果退費,之前買麵包的一千元可全退,還送二百五十元禮券,等於白吃一千二百五十元的麵包。

何者為優,已很清楚。

會換麵包者,必是擔心業者惡性倒閉,且此時業者必不敢再用人工香精。從同意退費後,麵包常被一掃而空報導看來,不少消費者有這種想法。

只是換麵包,消費者等於用四折價買麵包,業者不僅可以去化庫存原料,回收部分成本,對經營更有利。

反之,若大部分消費者選擇退費,業者經營難度必定大增。

從媒體報導來看,很多消費者都選擇換麵包,意味著「胖達人」越不會倒。業者將經營危機轉換成促銷手法,實在高明。現在消費者該知道如何選擇了吧。

【2013/09/15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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